20260303【燃灯供佛法会】
元宵燃灯,光照心田
3月3日适逢元宵节,法鼓山马来西亚道场举行【燃灯供佛法会】,逾百位信众齐聚大殿,在梵呗与佛号声中,共同点亮新春最后一抹温暖的光。外在灯火次第亮起,也象征着人人心中本具的智慧之光再次被唤醒。

一盏明灯 照见愿心
“新年快乐!不知这句祝福是否还来得及?”主法演建法师以亲切问候揭开序幕,带领大众回到元宵团圆的意义,在一年之始,不仅是家人相聚,更是心念重新安顿的时刻。
法师重述《贤愚经》中“贫女点灯”的公案:一位贫女见众人供灯,心生随喜,却苦于身无分文。她努力乞讨,终于得到一枚钱币,却仍不足购买足够的油。卖油者见其诚心,怜悯其境况,便卖给她足够点灯的油。贫女于是以至诚恭敬之心供灯,并发愿:“我今贫穷,用此小灯供养于佛,以此功德,愿得智慧之光,灭除一切众生垢暗。”

隔日,众多富户所供之灯皆已熄灭,唯独这盏灯长明不灭。佛陀开示,这是因为供养者心极虔诚、愿心广大,因此这盏灯即使在大风或大水之中,也无法被熄灭。借由此公案,法师提醒大众:修行与供养的关键,并不在于供养的大小与多寡,而是在于所发的愿心。一念虔诚,便能成就无量功德。
福报福德 心念所向
演建法师引导大众思惟:供灯可得两种利益:一是智慧增长,远离修行障碍,灭除五毒恶业的牵引,断除轮回的业果;二是世间福报,如资粮具足、身心安康、相貌庄严、受人敬爱等。当问及大家较倾向哪一种利益时,现场会心一笑。
法师也邀请大众反思:在修行、供养或布施时,我们的心是更偏向“求福报”,还是在“修福德”?法师补充说明,福德是当我们发起菩提心,与不贪、不嗔、不痴相应,并在身口意三业中实践善行而累积的功德;而福报,则是福德所感召的外在果报,如物质富足、福寿绵长等,并且这些果报往往可以与他人分享。

然而,若在修行或供养时,心中仍带着比较、计较或分别,虽然形式上在行善,却未必真正与善法相应。“供大灯好,还是供小灯好?”法师以轻松的语气举例,答案固然是“都好”,但关键仍在于是否以平等心、舍心来行持。
法师指出,向佛学习,就是以佛陀为典范。佛陀被尊称为“两足尊”,因为其福德与智慧皆已圆满。因此,修行不只是追求福报,更是不断培植福德与智慧,使修行朝向烦恼的止息,让生命逐渐走向清净与解脱。

发智慧财 走解脱路
“我们都想发财,但佛教徒要发的是智慧财。”监香常礼法师于结语中回应大众并指出,修福报并不是不好,但即使福报再大,也仍然属于三界之内,无法真正解脱。若只有福报而缺乏福德与智慧,甚至可能在长久的享乐中迷失自己。因此,修行必须福慧双修,才能真正走向解脱之道。法师也鼓励大众多回到道场当义工,参与活动、课程与共修。通过学习佛法与实际修行,不仅累积福报,也培养佛法的正知见。
灯灯相续 照亮彼此
元宵之夜,一盏盏明灯在佛前燃起。这不仅象征着新年的祝愿,更是一份向内观照的提醒。在每一次供养、每一分修持中,不妨问问自己:我是求福报,还是修福德?当我们的心与不贪、不嗔、不痴相应时,外在的一盏灯,便能转化为内心长明不灭的智慧之光。这份光明不仅能温暖自己,也能照亮他人。
文/罗志豪
图/黄淑芬
更多照片请点击链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