內容簡介
「我不會閉門造車,也不會標新立異,而是要努力回歸佛陀本懷的菩薩風範。」
「戒律是佛子生活中唯一的防腐劑。 」——聖嚴法師
適應時空的菩薩戒——
有戒可犯是菩薩,無戒可犯是外道。
好多人,因為讀了我寫的《戒律學綱要》,便發心受了菩薩戒。
好多人,因為讀了《梵網菩薩戒本》,所以不敢貿然求受菩薩戒。
好多人,因為只知受菩薩戒有大功德,卻不確知菩薩戒的真實內容是什麼?便受了菩薩戒。
我在舉行受戒儀式之前,先讓信眾自由參加,聽我講解大乘佛教的三寶弟子對於受菩薩戒的重要性,以及菩薩戒的內容為何?然後讓大家自由決定,受戒或不受戒,結果決定受戒的人數,超過了預先報名登記的好多。
由於這樣的菩薩戒,既能使人歡喜地發起菩薩誓願,種下修行菩薩道的正因,卻不會給受戒者帶來犯戒破戒的罪惡感的心理壓力,所以已經皈依了三寶的人,多會樂意接受。
古人弘揚戒律,多半是講說戒律、註解戒律,我則是消化相關於戒律的龐大文獻,提出問題、理清問題。
我從事大、小乘戒律的研探著作,已歷三十多年,目的是在通俗、簡易、實用。既不落於古人的陳軌,也不脫離古人的芳範;既希望使得讀者易看易懂,也要保留提供原始資料的根據。也就是說,我是做的溫故知新及推陳出新的工作,便利今人,古為今用。在普及推廣的原則下,仍不失其有學術基礎的內涵。
自從我深入律藏以及古人的戒律註疏以來,知道以今日的時代環境,墨守完成於二千五百多年前印度境內的戒律條文,根本是不可能的事。但是,若無佛制的戒律,做為佛教徒的生活準則,清淨身、口、意三業的目的,也就很難達成。因此,我是注重佛陀制定戒律的精神,不主張死守其全部的戒律條文。
本書的特色,是著眼於大乘菩薩戒的弘揚,以往的治律大家,多半是對僧尼的出家戒律下工夫,若注意到菩薩戒,便是對菩薩戒本或菩薩戒經做講解註釋的工作。我則是經過數十年的醞釀,待因緣成熟時,把菩薩戒做了全體整合與條理的工作。
本書弘揚的,便是這種可大可久,遇淺即淺,遇深即深,在凡即凡,在聖即聖,而且一律以清淨三業、發菩提心、修菩薩道,為其根本精神的菩薩戒法。(摘錄)
目錄
自序
傳統戒律與現代世界
從三聚淨戒論菩薩戒的時空適應
十善業道是菩薩戒的共軌
明末的菩薩戒
明末中國的戒律復興
適應時空的菩薩戒會
勉勵「萬行菩薩」都受菩薩戒
對在家菩薩戒的認識
附錄一 傳授菩薩戒儀範
附錄二 菩薩戒會誦戒儀
附錄三 傳授幽冥戒儀範
精采書摘
勉勵受持菩薩戒
由於菩薩戒的本質,是在使人發起無上菩提心,菩提心的基本原則,即是我們經常唱誦的〈四弘誓願〉:眾生無邊誓願度,煩惱無盡誓願斷,法門無量誓願學,佛道無上誓願成。此在我傳授三皈依時,已讓三皈弟子們接受了的。
至於三聚淨戒,乃是菩薩戒的特色,也是菩薩戒的總綱:攝律儀戒、攝善法戒、利益眾生戒。由這三條戒,涵蓋了全部大乘佛法的精神,那就是:止一切惡、修一切善、度一切眾生。止惡、行善、利益眾生,也正是我們三寶弟子已做、正做、當做的分內事。
〈四弘誓願〉及三聚淨戒,是一受永受,直到成佛時為止,因為《菩薩瓔珞本業經》說,受了菩薩戒,「有犯不失」。該經又說:「其受戒者,入諸佛界菩薩數中,超過三(大阿僧祇)劫生死之苦。」「有而犯者,勝無不犯,有犯名菩薩,無犯名外道。」這是說,一旦受了菩薩戒,便已進入諸佛國土的菩薩數量之中,因為若發菩薩誓願,並受菩薩戒者,即是初發心的菩薩,雖然常犯戒,仍算是菩薩。若不發菩薩願,不受菩薩戒,雖然無戒可犯,也不是菩薩。
受持的功德是:若持一條戒,即於一切眾生分上,永遠有持戒功德,若於某時犯某一條戒,僅於某時對某一眾生或若干眾生得犯戒罪。譬如當你受了菩薩戒而犯殺生,即使天天殺,時時殺,也不可能殺盡一切眾生;殺一眾生,僅於一個眾生身上得犯戒罪,卻於其他一切眾生身上不失持戒功德。
所以要說,一旦受了菩薩戒,雖然「有犯」,還是「菩薩」,如若未受菩薩戒,根本無戒可犯,所以不是菩薩。譬如殺生,不論有戒無戒,本來即是罪行,不會因為未受戒就不受報。若是受了菩薩戒,犯了戒會懺悔,可重受,漸漸地便愈來愈清淨,愈來愈精進。若不受菩薩戒,便無警惕心,常起惡念,常做惡事,愈做愈多,尚不自知。因此《華嚴經》要說:「戒是無上菩提本。」《梵網經》則說:「微塵菩薩眾,由是(菩薩戒)成正覺。」
我們傳授的菩薩戒,僅以〈四弘誓願〉及三聚淨戒為基礎,再以淨化身、口、意三業的十善法為準則。因為菩薩戒,是「盡未來際」受持,受戒後不必擔心犯戒,也不可尚未受戒便準備犯戒。事實上,受戒之後,就有多方善緣,自然助你持戒,縱然犯戒,也不必被「知法犯法罪加一等」的通俗觀念嚇倒,凡夫地位的初發菩提心者,是嬰兒行的菩薩,就是要在七倒八起,或九倒十起的情況下努力向上。
凡夫菩薩,應以聖人做模範,卻不要將凡夫菩薩當作聖人來要求;佛法的因果報應,純屬自作自受,別無神明給你懲罰,卻有護法龍天及諸佛菩薩給你加被援助。雖然,罪分兩類:1.是性罪,2.是戒罪,性罪是不論受不受戒,作惡必受惡報。戒罪則犯了戒而得罪,輕者懺悔即無罪,重者比照性罪受報。
萬一不能將菩薩戒的十善法及十重戒全部稟受,乃至僅受其中一條,也是一戒菩薩。此在《優婆塞戒經》卷三說:若受三皈並受五戒者,名滿分優婆塞,亦可於受三皈後,分受一戒、二戒、三戒、四戒,名少分及多分五戒優婆塞。不過,菩薩戒既是「有犯不失」,我還是鼓勵大家來滿分受,寧可受而犯,不要怕犯而不受,道理已經說過了。
目前許多人最重要的疑慮是:不殺生,是否必須吃素?不飲酒戒,能否不受?我的說明是:
(一)不親手宰殺,不教人宰殺活物做為給你自己享用的食物,並不等於嚴守素食,但為增長慈悲心起見,能夠素食最好。
(二)今日的社交場合,已漸漸容許戒酒的人,他人飲酒時,戒酒者可用其他飲料代替,萬一不可能戒酒,此條可以暫時不受。
總之,以三皈、四願、三聚、十善組成的菩薩戒,乃是人人容易受持,人人應該受持的菩薩淨戒。我不敢更改菩薩戒,也無能發明菩薩戒,我僅參考了漢傳及藏傳的菩薩戒內容,配合現代的社會人心,來提倡實踐菩薩戒的精神,鼓勵授受菩薩戒的風氣。(摘錄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