心經的智慧

RM33.75

作者:釋繼程
出版社:法鼓文化
出版日期:2010年02月01日
語言:繁體中文
規格:14.8×21 cm / 平裝 / 192頁 / 單色印刷
ISBN:9789575985066

貨號: 9789575985066 分類:

內容簡介

《心經》是般若經典的心要,
而「般若」是指無我的智慧。
若能依佛法為指引和方法,在生活中培養智慧,
便能從「煩惱」的此岸,到達「解脫」的彼岸。

《心經》全稱為《摩訶般若波羅蜜多心經》,亦稱《般若波羅蜜多心經》。本書採用唐代玄奘大師的譯本,全文只有二百六十字,言簡義豐、精深奧妙,是般若經典的核心。.

本經的主要內涵,是佛陀十大弟子之一、有「智慧第一」之稱的舍利弗,與觀自在菩薩有關「空性」的問答。如能透澈空性,進而以其智慧覺悟諸法實相、照見五蘊皆空,即能斷除煩惱而度一切苦厄。

繼程法師講解《心經》,跳脫一般依文解義或逐句解說的方式,而是詳細分析經文中的名相,例如「五蘊」、「十二緣起」、「無明」等,並應用「四悉檀」判攝本經而將內容加以連貫起來。修學佛法若能時時生起觀照、明覺的工夫,並行六度利他,你就是「觀自在菩薩」了。

 


作者簡介

釋繼程

一九五五年生於馬來西亞,一九七八年依止竺摩上人出家,同年赴台灣松山寺受具足戒,並於佛光山中國佛教研究院研究部進修。期間曾親近印順導師、星雲法師,並於聖嚴法師門下修習禪法,成為法子。

返回馬來西亞後,曾閉關一千日;出關後,活躍於大馬佛教界,曾擔任馬來西亞佛教青年總會總會長、馬來西亞佛教僧伽總會副主席等職;並創辦主持大專佛青生活營、教師佛學生活營、靜七、大專靜七、精進靜七、禪十等禪修課程。近年並前往台、美、歐等地,指導禪修活動。

著作甚豐,論作:《一代人天師範》、《人生佛教概論》、《談經說論話人生》、《生活中的菩提》,散文:《佛國伽楞記》、《緣》、《出家情》、《筏》、《悠然》、《禪話綿綿》、《船到橋頭》,詩合集:《三人行》,開示錄:《小止觀講記》、《六妙門講記》、《春在枝頭》、《僧伽靜七開示錄》等約四十餘種,並創作現代佛曲歌詞數十首。

 


目錄

【新版序】寫給台灣讀者
【原 序】幾句話

◎緒言

◎經題
翻譯/波羅蜜多/苦/苦苦/壞苦/行苦/般若.智慧.知識/六度/布施/持戒/忍辱/精進/禪定/六度相互配合,般若領導五度/三種般若/文字般若/觀照般若/實相般若/三慧——聞、思、修/聞所成慧/思所成慧/修所成慧/戒.定.慧/現證慧/世俗智與勝義智/《心經》/三心/中心與全部/經與論/律/內容豐富的《大藏經》/解題/《心經》的譯本

◎譯者簡介——玄奘大師

◎經文解釋
空有、事理、完整觀察/蘊處界/世間的現象——有情與無情/佛性.法性/五蘊/色——地、水、火、風/心法——能識、所識/受/想與行/識/五乘/三乘/十二處/根與境/十八界/根.境.識/十二緣起/時間與三世/空間/流轉與還滅/四聖諦/因果/苦/苦的因——無明與愛染/愛染/無明/我/事與理/欲/滅/八正道/三學/解行並重/四悉檀/契機契理/世間悉檀/為人悉檀/對治悉檀/五停心觀/第一義悉檀/三法印與三系/以四悉檀分析《心經》的內容/自在與菩薩/破執/空——事理無礙/我空.法空/不生不滅/破有而否定/肯定與提昇

【原文】 般若波羅蜜多心經

 


精采書摘

經文解釋(節錄)

◎苦的因──無明與愛染
講到這裡,主要是說我們對世間的現象了解不透徹,變成強烈的執著。這是起於無明與愛染,它是一切苦的原因,是原動力。我們說「集」有招感的意思,苦則有「束縛」的意思。

◎愛染
我們最深細的愛,是自我愛。如我們愛一個人,都是站在自己的眼光,以自己為出發點。比如說夫妻有夫妻相(當然不是絕對),就是兩人看起來很像。因為常常在鏡中看自己,看久了,找對象時自然會找像自己的人。另一個情形是,有的人從小崇拜父親,所喜歡、選擇的對象便要像她父親;或戀母的人,所選的對象就要像他母親。

因此,選擇的對象是內心(自我愛)的一種反應。可能一時不易感覺,但慢慢地往內心注意就會發覺到了。而這自我愛其實是生死輪迴的根源,我們都不希望死了就告一段落,這是人的共欲。宗教的產生,共欲也是因素之一,若人死後就沒有了,人類的希望與價值又如何延續?所以,宗教的投生、輪迴、永生等思想便出現了。

自古以來,人類相信人死後還有另一種生命的存在,死只不過是生的另一種狀態罷了。因此,如華人死後要弄多少東西給他,西方人則相信可以上天堂、永生。又如埃及的法老建金字塔;秦始皇的思想近唯物論,也在地下建了很大的陵墓,造兵馬俑等。考古學家發現幾萬年前的人類墳墓中,有生活用具..,意思是死後在另一個世界生存。從這些陪葬物及人死為鬼的觀念,還有華人燒東西的風俗等,可以明顯看出我們強烈的自我愛,而引申出「後有愛」,希望生命能夠延續下去。

在自我愛的現象中,從思想上去看會發現到,這個世界上有很多人,想把自己的想法套在別人頭上。這就是把自我愛的執著發展到思想裡去,想用其思想來控制別人,以聽從於他。比如一些獨裁者就是如此,只有聽他的話,所謂「順我者昌,逆我者亡」。他說:「……我給你兩條路選擇,要上天堂還是下地獄……」、「要錢還是要命」,表面上你不能說他不夠民主,他已經給你選擇,只是顯現出強硬的態度。其實這哪裡是選擇?這是很明顯的自我愛。又如在印度的宗教裡,梵天的慢心很強,他說天地是他所創造的,這世界應歸於他,這慢心就是起於自我愛。

自我愛再發展下去,則成後有愛,對每個人來說,就是自己生命的延續。因為完全不知道死後的真相,對生命的延續沒十分把握,在強烈的希望下,就希望傳宗接代,讓自己的影子、肉體的一部分傳下去。
譬如儒家,在講個人生命價值時,皆重視這一世,不講前世與後世。但我們不相信這些人真的能夠超脫,他們仍有很強烈的後有愛,故特別強調若無後代便是最大的不孝,因為必須把生命延續下去。而這非你個人生命的延續,而是另一個生命即你的後代的延續。

若從思想上看,儒家有很高的理想,認為一定要設法在現實生活中完成它;若無法,也要將其學說、思想傳下去,一代傳一代,故產生我們所見到的傳承。

世人都有愛染,我們就生活在這樣的情況下,這是我們內心的一種狀態──自體愛、境界愛及後有愛等。生命的出現與延續,我們的造作及世間種種現象;往內心看,其實就是如此,根源就在此愛染的作用。因此,當我們欲完成所應做的事,會盡量用各種方法來發揮它;遇到障礙就逐一衝破,正當的手段不能,就不妨用不正當的手段來達到目的。
所以,從內心引發的一種很深刻的愛,它會慢慢顯現出我們所看到的種種現象,這是從無明和愛去談(也就是集諦,即所有煩惱、不好的心理)。

◎無明
無明是種很深細的動力,有時在某種情形下很難給它一個價值的判斷。因無知不一定是錯的,但它會引發我們做出很多錯誤的事情。比如白癡,他本來沒有錯,可是往往他會因癡而做了很多錯事。這種無明的狀態,有時在佛經裡亦不會明顯地給它一種絕對價值的判斷。但若以整個生死來說,它還是不好的,因無知絕對不能解脫生死。

很多人對喝酒提出不少意見。飲酒本身非大罪過,但喝酒後鬧事就很麻煩。有些人說不會鬧事的,但能嗎?即使沒鬧事,那醜態也是夠難看的,如亂講話,或平時看不到的行為,那時全看到了。

這裡也順便講不飲酒戒。有人說他要應酬怎麼辦?其實這是藉口,自己要喝啦!朋友若因此不跟你交往,那些朋友不交也罷!這都是酒肉朋友。那談生意又怎麼辦?說喝酒才融洽、才能做生意,但喝茶、喝汽水不可嗎?所以往內心看,還是自己想喝為主因!如果堅持的話,反而會有意想不到的好處。朋友會有興趣到底是什麼力量使得一個人不喝酒,興趣一來,你就有辦法去度他。這也是一種善巧呢!若發心弘法,這也是一個好機會。

喝酒以後,它會麻醉神經對身體有害等是另一回事;它跟殺、盜等戒不同,酒本身非絕對錯,但會引發問題,就如無知不一定是錯。學佛的人要有清醒的頭腦,才能引發智慧,而酒會麻醉人。我們平常都不夠清醒了,有時還在做夢,有的大夢、有的小夢,有的還在大夢中做小夢。又加上藥物、酒來麻醉自己,如此,如何開發智慧呢?

我們修行,就是要保持明覺的心,而愚癡就是障礙。當然,在平常生活中它雖不完全是錯,但修行上會障礙你,故把它列為煩惱(漏)。

在修道上,說明很多不應該做的事,主要是做了以後會障礙我們,不管是損人、損己都是。佛教最高目標是解脫,故要清楚道上的路障,才知如何解決它。可是我們不但不知解決,還去加更多的路障,這些障礙都是從無明和愛引發出來的。無明的作用比較深細,愛的作用有些也是非常深的,如自我愛和後有愛不易被發現。我們所顯現那種強烈、染著的愛,觀察下去就如有個原動力。有愛就會招感種種的苦,如愛別離苦、求不得苦等,這些愛都可以感覺到。無愛則無苦,在精神上、在內心,對環境和社會的苦就解決了。

當能看出五蘊根身是個緣起和合的現象,是色法與心法和合,即所謂色心緣起。色法,四大的各種性能,及所造色,加上受、想、行、識的和合。識是精神主體,依它而發出精神的作用或心理的作用,結合起來而成一個生命的型態。若能透澈地看出生命是五蘊和合、十二處和合,或十八界和合的緣起和合現象,就不會執著了。

◎我
佛教講的「我」,有永恆性、不變性、獨存性,能自主宰他的性質與作用。我們強烈地執著這個生命體(我),以為它不會變,是獨立的、可以主宰的,可是會發現沒有這種現象。如能看出它非這麼一回事,所發生在我們身上的許多事就能清楚其真相,故說五蘊無我。能無我,對我的執著便會淡去,面對問題時,出發點就不會以我為中心,也就不會製造許多糾紛。

修無我觀者,可用解剖的方法,觀想把頭拿下來,剖開它,將指甲、頭髮、皮膚、六根、手腳、骨和五臟六腑一個個拆散開來。那時到底哪一個是我?頭髮是我嗎?手是我嗎?一個個地去解剖、分析下去,其實是無我、緣起和合的,可是我們就是有強烈的執著。

看出無我,它的作用是讓我們對身體有比較明確的認識,同時看出其緣起相。認清自己是個和合的生命體,只是現在存在,在面對問題、解決問題時,會採取更正確的態度。我們不是消極地認為,既然都無我了,還講什麼?這是偏差。

◎事與理
若只看到存在的事實,這並沒看到整個生命的實相;若只看到無我,則沒看到生存的事實,也沒看到生命的全面。所以,應同時看到兩面,一面是生存的事實,一面是存在的本性。我們應有一個觀念─理性和事相是生命的整體,偏於理或偏在事都是偏差。

很多學佛人對於事理的觀念常弄不清楚,有的人說無我,那什麼都完了,把無我當作事相看,不知無我是理性。事實上你還存在,這是事相。有的人則說我現在存在,我就要讓我存在,任何東西阻礙我存在,就不惜任何代價和它對抗。這是偏於事,心理的衝動非常強烈,因為無法看出我們存在的事實。存在需具備各種條件和社會的因素,也包括自己本身的因素。若沒有理性的說明,就看不清事相,精神境界也就提昇不起來了。

在理性方面,講到自己也講到社會。個人的生活、社會的存在和這個宇宙的存在,小至微塵,大至無限的宇宙,都依於一定的理則而出現。不了解者,就昧於事或昧於理,處理事情就不圓滿。我人學佛極易落入偏差,有的偏重於事,有的偏重於理。這在修行的過程中雖非很大的錯誤,甚至有時不完全是錯誤,錯在何處呢?偏廢!

偏重和偏廢不同。我們現在雖偏重於事相,如說現在偏重生存此事實,現在很多人要談這個問題,如社會問題,我們也就需要面對此問題,這是事相。但要從事相中看清楚它的理則所在。若偏重事相而需要一種爭取,那就要有個理則作基礎,這樣雖偏重事,但尚有個根據,故爭取還能站得住腳。

若只談事相而完全不談理則就是偏廢了,即只看到事相而沒了解整個來龍去脈。過程裡我們能發揮的力量是什麼?無理則作基礎,唯一的辦法就是對抗。因此偏廢就很麻煩,偏重雖有問題,但還沒那麼嚴重。看到無我,這是理則,看了以後還了解到緣起和合的現象或事相,則事理皆有。

偏重於理的人,比較注重精神上的不斷提昇;偏重於事的人,則依理論不斷做出各種事業來,都各有其表現,不過理想的是事理皆能融會貫通,但一般人皆未能做到。昧於事或理就是一種無明的狀況,故在修學上,理事應清楚。理和事的範圍是什麼?兩者如何融會?若能如此,便能解決很多問題。即使沒有解決,你會有更明確的態度去認識事物,知道怎樣處理它。比如談到環境與個人的問題,有時人被環境逼到根本連反抗的力量都沒有。若明瞭事理之間的關係就懂得去處理它,也就不會痛苦了。而且知道了,還會盡力去做應該做的事,而在盡力時又不染著它。

事理不清,種種現象就出現,故世間的因果就不斷在演變。世間流轉,我們也流轉。當我們看透時,就是提昇了,就是出世間的因果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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