內容簡介
★聖嚴法師《正信的佛教》延伸閱讀,更深入佛法精髓。
★提供最基本的佛教常識,幫助讀者在最短時間內,一窺佛教究竟。
★不可不讀「學佛入門名篇」
‧神通的境界與功用 ‧為什麼要做佛事?
‧怎樣做一個居士? ‧怎樣修持解脫道?
在佛的一生之中,並非沒有不如意事,但他總是以慈祥溫和的態度,處之泰然。他的悲心願力之偉大堅強,卻又不是任何一位宗教家所能比擬,和平中正而剛毅不屈。
成了佛的釋尊,絕不是以此而想求得什麼,乃是以身示範,做為弟子們的榜樣而已!人若能與釋尊一樣之時,他也必已成佛了。
而一個居士,雖然皈依了三寶,仍是在家的俗人,既是俗人,就該照著俗人的生活軌範去生活,而且要比沒有信佛的俗人生活得更積極、更和諧、更美滿、更有朝氣、更有活力。唯有如此,才能使得自己愉快,使得他人敬仰,並使他人樂意來接受自己的影響。
◎本書為聖嚴法師寫作《正信的佛教》的同時期產物,也是為了相同的目的而寫,只是更加專題化、更加深入。透過本書,讀者可以:
# 具體掌握修持的要領
# 深入了解原始佛教
# 明瞭佛教典故,豐富你的學佛人生
目錄
自序
原始佛教
佛教的倫理觀
怎樣做一個居士?
怎樣修持解脫道?
為什麼要做佛事?
神通的境界與功用
神鬼的種類
佛陀的生滅年月
僧人的姓名源流
佛教的道場名稱
今後佛教的女眾問題
化緣怎麼講?
建寺做什麼?
「大師」考名
「舍利」考原
「龍象」考物
精采書摘
【誰該做佛事?】
一般人以為,做佛事是出家僧尼的事,其實,這僅說對了一半,因為,出家人固然要做佛事,如果你想得到佛法的受用,必須也要自己來做佛事。與其等到死後由親友們為你做佛事,何不趁活著的時候,親自做些佛事呢?
佛法的超度對象,主要是活人,如果平時不修行,臨死抱佛腳,功效雖也可觀,但已不及平時有準備的落實可靠了;如果自己不做佛事,死後由親友請了僧尼來代做,功效自然又差兩層了。所以《地藏菩薩本願經》中說:若由活人超度死人,死人只能得到其中七分之一的功德,其餘的六分功德,仍由做佛事的活人所得。
因此,我要勸你,既來佛寺請出家人做佛事,必定對佛教存有敬意,如果尚未皈依佛教,歡迎你早日皈依,皈依之後,再慢慢地理解佛法,如法修行,豈不更好?
來請僧尼做佛事,是為超度你的親友,或為安慰一下你對已故親友的懷念之心,所以這一佛事的主動者,就是你。佛法講求誠心,有誠心即有效應,誦經拜懺的出家人,固然要至誠懇切地做,你來請求他們誦經拜懺的心,也要非常地虔敬,要深深地相信他們所做的佛事,必能使亡者得到很大的利益。
佛法講求感應,感應的動力,就是至誠心,誠意的深淺,可以決定感應的大小,如人撞鐘,重重地撞,便大大地響,輕輕地撞,便低低地響。
因此,同樣做一場佛事,所得的效果,則因誠心的差異而有大小不同。佛教主張大家親自做佛事的原因也在於此,所謂「各人吃飯各人飽,各人生死各人了」。由他人代做佛事,在受用上差得太多,所以萬一自己未及信佛學佛便亡故了,則以有血統關係的親人代做最好,所謂母子連心,在生時容易相互感應,死亡後的親情之間,也最能引發至誠懇切之心。所以,地藏菩薩在過去很遠的時劫中,曾經數度為孝女,每次均以至誠心為亡母做佛事,拜佛、供佛、念佛、求佛,感得佛或羅漢等的指引,而使亡母超度。
如果沒有骨肉至親,或者不是骨肉至親,那麼,與亡者生前有關係的人,要比無關係的人,更容易引發虔誠心,更容易產生感應的效果。
因此我要奉勸你,既來佛寺禮請僧尼做佛事,做佛事的中心者就是你和你的家人親友,而不是僧尼。僧尼做佛事是他們的日常功課,你做佛事是為了超度你親友的亡靈。照理,你和你的家人親友,都該參加誦經拜懺,如果不會的話,至少要在這天齋戒沐浴,摒除葷腥淫欲,專念「南無阿彌陀佛」。
俗人生活的第一要務,便是建設和樂的家庭。對父母要盡孝,對子女要慈愛,敬與養,教與育,做到自己最大的可能,才算盡了父母與子女的責任。夫婦是家庭的重心,彼此之間,一定要堅守貞操,要敬愛對方,要體貼對方,夫婦間的感情融洽了,縱然是菜根布衣的生活,仍是一個可愛的家庭。
家庭和樂,主要是建立在夫婦之間的感情上;家庭的幸福,主要是賴於經濟收支的平衡。居士應當從事各種正當的職業,來謀求生活的所需,除了屠業(包括漁業及葷菜館等)、盜業(包括賭業及走私等)、淫業(包括酒家、舞場、妓院等),其他的或農、或工、或經商、或公教,都是可以選擇的。
有了收入,必須量入為出,在《善生經》中,佛為居士的收入,分作四份來處理:一份為飲食(家計的生活),一份為田業(營業的資本),一份為貯藏(家中的儲蓄),一份為給予耕作商人而生利息(放款的利潤)。以這樣的經濟計畫,來計畫家庭的經濟,實在是最安全也是最科學的分配。
但是,經濟的作用是在促成生活的幸福,是在達成道德的目的。所以,佛陀責斥收入超過支出的守財奴,把他們喻為餓死狗;更責斥支出超出收入的人,把他們喻為沒有種子的優曇缽果。
先把家庭經濟的基礎鞏固了以後,除了家庭正常生活的所需,如果仍有餘力的話,就該用於家庭以外的福德—供養三寶及公益慈善等的事業中去了。所以《雜阿含經》中也說,居士的財產,應該分作三種用途:一是供養父母;二是養育妻子、兒女乃至賙濟親屬、朋友、僕從等;三是供養沙門、婆羅門(三寶即在其中)。
一個居士,應該時常親近三寶,但如不顧家庭的事務,放棄了對於父母、子女及夫婦的責任,專來親近三寶,那不是佛所希望的事,除非已經盡了對於家庭的責任。
一個居士,應該無條件地供養三寶,但如剋扣了父母的所需,減少了子女的營養,節省了丈夫或妻子的生活費,降低了僕人的工資等等,拿來供養三寶,那也不是佛所希望的事。除非得到了對方的心許,或者是出自各人的自動。
因為,一個居士,不能由於信佛而破壞了家庭的和樂,應該由於信了佛的緣故,而使家庭更加和樂起來。否則的話,你的家人,因為不滿你的不顧家庭而只顧三寶,他們不但對你起反感,也連帶著對佛教起反感。這樣一來,你本為了恭敬三寶,卻使你的親人變成了三寶的反對者,這是非常不幸的事。
我在前面說過,居士是理想的菩薩道實行者,菩薩是以救度眾生為要務。如今,你把自己的親人,拒之於三寶的千里以外,還談什麼救度眾生呢?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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