內容簡介
什麼是佛?什麼是法?
看似最簡單、最基本的問題,
正是學佛重點所在。
東初老和尚釐清似是而非的亂象,
讓我們明白佛法真義,學佛成佛!
佛法人人可學,有人愈學愈煩惱,有人愈學愈自在,關鍵在是否真正理解佛法。東初老和尚看見人們迷信宗教,不知活用佛法化解煩惱,猶如入寶山空手而回,因此振筆疾書《佛法真義》,希望大家都能學佛成佛。
本書直探佛法真義核心,主要內容可分三大類:一是介紹佛法基本義理與核心思想,細說佛法與禪法的本質意義、起源發展、法門種類與特質;二是釐清正信佛法與非佛法,指出研究佛法應有的態度;三是提供人生佛教實踐之道。東初老和尚論理脈絡清楚,將要領分析條列,並附圖表,一覽無遺學佛參禪的重點。全書二十四篇文稿,〈如何是佛?〉、〈如何是禪?〉、〈佛法真精神〉、〈人生佛教〉……,既針對社會時弊、學法盲點而說,更正本清源,引經據典解說分明,讓人能依理實修實證,不再擔心盲修瞎鍊一場空。學佛是為了以佛法淨化人生、改造社會,而非求神問卜的迷信。一念悟得佛法真義,佛在當下!
作者簡介
東初老和尚
1907年,出生於江蘇泰縣曲塘鎮。十三歲時,由泰縣姜堰鎮觀音庵的靜禪老和尚披剃出家,誦習教法。自幼勤讀強記,自律甚嚴,又寫得一手好文章,智慧超邁,對於經史百家之學也頗多涉獵,許為弘揚佛法的龍象。
1928年,到鎮江竹林寺的佛學院求學;1929年,到寶華山隆昌寺,受具足戒。隨即又到福建廈門,進入太虛大師所創辦的閩南佛學院繼續深造,先後期的同學有印順、竺摩、戒德、默如、慈航、雨曇、覺民等法師,都是一時的俊秀。孺慕在當時佛教界的最高學府中,對日後的治學和研究工作,產生了一定的影響。
東初老和尚是太虛大師的學生,在擔任鎮江焦山定慧寺監院及方丈期間,創辦了佛學院及佛學期刊。1949年來臺之後,創辦了《人生》雜誌;1955年,倡導影印《大正新脩大藏經》,社會各界政要賢達百餘人發起響應,重興佛教文化;1965年,又創辦了《佛教文化》季刊;1967年,中華學術院聘請為該院佛學研究所顧問,從此少問外務,專事佛教著作。晚年,老和尚深感護教弘法必須以歷史為基礎,盡力精心完成了《中日佛教交通史》、《中印佛教交通史》、《中國佛教近代史》三部鉅著。
他的一生對佛教的文化教育,抱有深切的使命感,以及崇高的宗教情操,於此可見一斑。
目錄
自序
佛法真義
阿含佛教
佛法根本有情論
佛說緣起法
如何是佛?
如何是禪?
無我與大悲
人生佛教
人生佛教根本的原理
人生佛教的本質--倫理、道德、正覺
胡適博士談佛學
評胡適〈禪宗史的一個新看法〉
護法與清辨
《盂蘭盆經》的意義
以佛法立場談佛法
研究佛法應有的態度
禪學思想
宗通與說通
佛教報恩主義
佛教幾個基本的理論
佛法真精神
素食的科學觀
佛化家庭生活準則
與朱鏡宙居士論佛法
精采書摘
佛法真義
一、佛法的本質
佛法的真義何在?說者不一!
一般人只把偶像或繪像當為佛,把黃卷的經典當為法。其實,這只是佛教的表象,並不能說佛法的真義即在此。從佛教歷史上看,所謂佛陀,簡稱為佛,是覺悟的意義,這是指出生於印度的釋迦牟尼佛而言。由於佛具足無量的德相及博大的智慧,圓證宇宙萬有實相的真理,通達內外諸法,無所不知,無所不曉,所以尊稱為正遍覺,無上正等正覺的覺者。但是,佛陀所覺悟一種真理的內容,就是諸法實相。這種實相真理,不獨世間一切科學家、哲學家所不能了知,即佛教中聲聞弟子、地上的大菩薩,尚不能測知無上正等正覺所知的境界。因為佛所具足的一切種智,乃從無量劫中修因而來,不同一般神教的號稱使者為上帝所賜的聰明智慧。所以佛陀實是世間最偉大的覺者,人間的聖者,確為指示人間真理,出離生死煩惱唯一的導師。我們如何從人的立場達到完全覺悟的目的?這必須力求佛陀內證的法,而不在外表的繪像!
佛法雖以佛陀為中心,是一切有情的皈依處!然佛陀所以博得人類的尊敬,實由於佛陀覺悟了宇宙萬有實相的法。這個法的真理,畢竟為佛陀所開示出來!明白地說:沒有佛陀的開示,世間一切的有情怎麼能知道有佛可成、有法可證?雖然,這個法的真理,並非是佛陀所創造,也不是其他什麼人所發明的。這在《法華經》說得最明白:「是法住法位,世間相常住。」這表示佛與法的關係是,有佛不增,無佛不減,法爾如是的意義。《解深密經》說:「常常時,恆恆時,如來出世,若不出世,諸法法性安立,法界安住。」這也是指示以法為根本的。由此看來,佛教的根本,並不是佛,而是法。就是歷史上所有的菩薩觀、佛陀觀、大乘觀、小乘觀,也都是依於這個法的實修體驗所得或深或淺的境界。佛的法身遍虛空、盡法界,這是因為能緣的智與所緣的境能所雙亡,顯出法、佛一如的境界。所以佛陀在涅槃會上深恐一般弟子們不了佛教的根本法,特揭示「依法不依人」。這是由佛陀親口遺囑,由以佛為重心而進步到以法為重心。故今日修學佛法的人,應重視於「法」的體認。
實質地說:佛與法的關係,是相即的,佛即是法,法即是佛。因為諸法實相的法,唯佛與佛乃能究竟,也唯有佛與佛乃能親證,乃能詮釋,所以稱為佛法。簡要地說,佛法的本質,就是真理實相、真如法界。所以佛法內容有狹義的、有廣義的;狹義而言,唯有親證諸法實相所詮釋諸法的義理,才堪稱為佛法,這是導源於佛陀正覺的心。至於一切有情妄識分別所說的諸法意義,實不能稱為佛法。廣義而言,則佛法不離世間,諸佛法身遍滿虛空、盡法界,故一色一香無非是諸佛的法身,心法、色法、眾生法,只要不違背佛陀所指三業清淨原則,則世間一切法都是佛法。由於佛教不同於其他神教,依於神的啟示,盲信、獨斷,以為真理。而佛法依於佛陀偉大智慧的開顯,以宇宙萬有實相為本質,依此立教,這是一種最合理的發揚宇宙人生相智的法則。
二、證法與說法
佛法的內容是怎樣呢?一般學者由於佛法很深奧、很廣泛,很難得其要領。其實佛法範圍雖然很廣,然不外佛陀所證的法與所說的法。《楞伽經》說為「法佛」與「化佛」。所謂「法佛」,就是實證宇宙萬有實相的佛;所謂「化佛」,就是說布施、持戒、忍辱、精進、禪定、智慧等法的佛,也就是「法身佛」與「化身佛」的分別。
然而法佛所證的內容究竟是些什麼法呢?簡括地說:就是自覺聖智所證宇宙萬有實相的真理,這個實相,又名法性,即諸法常恆不變的理性,或說為真如,即二空所顯的真如理;或說諸法空相,或說諸法空性,或說為離言自性,或說為法界,或說為實際。這些都是諸法實相的異名,也是法佛聖智自證的境界。這種聖智所緣境界,是絕思絕意,不可以言宣,不可以心識。因為一切言說,都是假立名言,虛妄分別。諸法實相一法不立,非有、非空,非常、非斷,所以凡是言語可說的,心思可緣的,都屬於虛妄分別,屬於諸法的現象,不是諸法的實相。所以法佛所證的實相法,是心行處滅,言語道斷,非是名相分別所可安定。這種聖智自證法,不獨凡夫不能測知,即證人我空的聲聞眾,亦復不能體會;九地的菩薩,雖證得無礙辯解,說法自在,然尚不能對佛說法,十地菩薩猶有不染污無明為障,故不能了知佛的自證法。這種自證究竟的實相法,唯有徹底覺悟的佛與佛才能究竟了達。《法華經》說:「唯佛與佛乃能究盡諸法實相。」又說:「種種性相義,我及十方佛,乃能知是事。是法不可示,言辭相寂滅,諸餘眾生類,無有能得解。」而此種實相法並不因法佛所證而增加,或未證而減少。《瑜伽師地論》卷十:「若佛出世,若不出世,安住法性,法住法界。」《楞伽經》說:「云何本住法?謂法本性如金等在礦。若佛出世,若不出世,法住法位,法界法性,皆悉常住。」這都顯出法的超越性、獨特性,不因佛出世與不出世,而有所增減。
佛陀,不是諸法的創造者,而是實證諸法實相的覺者。諸法實相,既非言說可到,又非心思可緣,然一切有情怎樣才能實證此無示無說,離諸問答,根本無智所行境界?即在修我空觀,證我空所顯真如理體—離言自性。這即是法佛所證的法—證法。
一切有情依於言說而有分別,依於分別而有了解,諸法實相既離言說相、離分別相,這世間有情不假言說,怎麼能知道一切法離言自性呢?不知道一切法離言自性,又怎麼能實證一切法離言自性呢!所以佛為使一切有情了知一切法離言自性,乃於此離言自性而起言說,《楞伽經》曰:「若不說者,教法則斷;教法斷者,則無聲聞、緣覺、菩薩、諸佛,若總無者,誰說為誰?」是故佛說法的動機,乃為成就眾生。《法華經》說:「諸法寂滅相,不可以言宣,以方便力故,為五比丘說。」又說要開示佛之知見,悟入佛之知見,證入佛之知見,使未解脫的解脫,未開悟的開悟。
《十地經論》謂佛初成道,初七日思惟,第二七日才說法。住世五十年,談經說法三百餘會,或說大,或說小,或顯,或密,或權,或實,或空,或有,或說一乘、三乘、五乘、唯有一乘,種種說法,都以方便故,為諸眾生說。佛滅後,由諸大弟子結集,再結集的一切經藏,這即是化佛所說的法—說法。